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1-05 浏览量:24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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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决定,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

3、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所属单位、下级部门及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

4、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6、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7、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制定全区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参与全区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和实施教师、校干培训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10、制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1、参与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教育科、社体课、基建科、计财科、督学室。(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太平区教育局

2、阜新市太平区实验小学

3、阜新市太平区二纬路小学

4、阜新市太平区东山小学

5、阜新市太平区高德小学

6、阜新市太平区建业小学

7、阜新市太平区城南小学

8、阜新市太平区红树小学

9、阜新市太平区启智学校

11、阜新市第四中学

12、阜新市第六中学

13、阜新市第十二中学

14、阜新市太平区水泉职业中学

15、阜新市太平区水泉中学

二、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457.48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9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5.26万元;教育支出减少53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8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增加44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12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4项支出,涉及资金11457.48万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使预算管取得新成效。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基本养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基本养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2年教育汇总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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