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8-30 浏览量:194 来源: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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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策略和法律法规。

2、承担以新材料产业主体,为构建“一带二级三板块”产业发展为格局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等工作。

3、承担项目入驻、招商引资洽谈及宣传、经济合作及转型、中小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4、承担统计普查相关工作

5、负责拟订玛瑙产业具体措施,对有关玛瑙产业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协调玛瑙行业需解决的问题。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46.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6.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57万元,降低3.07%,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在2021年度人员调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46.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6.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57万元,降低3.07%,主要原因:一是在2021年度的本单位人员调出,导致本单位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万元,降低3.0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的本单位人员调出,导致本单位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0万元,占22.52%;卫生健康支出10.26万元,占4.16%;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占6.81%;城乡社区支出163.81万元,占66.4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5.5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10.2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2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调增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有人员调出。

5.城乡社区支出163.81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3.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本单位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2)本单位无项目自评综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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