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17 浏览量:28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阜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公领发〔2019〕1号)和《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9〕4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的安排部署。
一直以来,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过问、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总负责人,分管局长为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并由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到位。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4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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