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太平区煤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4-02 浏览量:16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由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现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煤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和《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太政办发),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生、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煤管局对此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提高从业人员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和措施。

2、统一认识,加强学习。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3、畅通渠道,提高实效。

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更好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我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还通过太平时讯等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本局通过邮箱向局下属煤矿主动公开上级文件信息50余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高质量。

2、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条例》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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